记者1月5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为支持村镇银行补充资本和深化改革,有效处置化解风险,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支持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帮助收购和增资,以及强化对主发起行的激励约束等。
村镇银行是我国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41家,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306个县(市、旗),中西部占比65.8%,县域覆盖率71.2%。村镇银行贷款主要投向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占85%,户均贷款30.5万元。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15.7%,总体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不过,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少数村镇银行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风险水平快速上升,相关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对此,银保监会积极督促指导属地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处置、一行一策”原则,压实主发起行风险处置牵头责任,采取多种手段,推进风险处置。
结合推进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近年的成功实践,银保监会制定出台了《通知》。前述负责人表示,《通知》对于推动村镇银行补充资本、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知》在保持前期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完善和拓宽了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风险处置力度。
另一方面,《通知》要求在不削弱县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进一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