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印发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27件。
在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制度衔接方面,证监会表示“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有6件,其中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等受到市场关注;“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包括: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9件,包括:制定《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修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
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证监会将制定《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证监会表示,2021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制定期货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实施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相关证券期货领域司法解释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