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余年来,敦煌“持续遭遇大面积‘剃光头’式砍伐,万余亩公益防护林在刀砍锯伐中所剩无几。”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对于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甘肃敦煌市来说无疑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1月20日,以此为核心内容的媒体报道一刊出,便立刻登上热搜。而履新甘肃省副省长不久的刘长根也在当天带领调查组抵达敦煌市进行调查核实。1月26日,甘肃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省政府的调查结果。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郭春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过历年卫星遥感资料比对分析,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甘肃省的调查结论中,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的违法问题被公开曝光。而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及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甘肃省期间,督察组曾多次接到有关飞天公司的举报,督察组也将举报转交地方查处。
调查组透露,针对“敦煌万亩防护林遭剃光式砍伐”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也已派员赴敦煌进行独立调查,调查结果也将公布。
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
成立于1963年的阳关林场,原是一家全民所有制林场。2000年阳关林场总经营面积为2.57万亩,其中防护林面积约6500亩,园地3270亩(包括约3000亩的葡萄园地),其他用地约15900亩(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
甘肃省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为提高林场经营效益,解决林场职工生计问题,林场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将实地测量的3283亩葡萄园地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全部承包给林场职工。改制过程中,为安置3名下岗职工,新开垦葡萄园地21亩,葡萄园地面积增至3304亩。
调查组说,2007年,阳关林场分别与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敦煌葡萄酒业公司、飞天公司、永登碧泊公司)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将5000亩林地分别租赁给这3家企业经营。租赁合同明确,企业要加强林木管理维护,确保林地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承租方未严格履行林木管护责任,导致林木质量降低,阳关林场于2014年至2017年间,与3家承租企业先后解除承包合同,收回飞天公司和永登碧泊公司承租的3000亩林地;收回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承租的林地1433亩。”调查组说,敦煌葡萄酒业公司在承租期间,即2009至2012年间,将567亩林地改造为400亩葡萄园地和167亩枣园,至今尚未收回。
问题的关键是阳关林场林地面积呈现怎样的变化,有没有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况?
对此,调查组指出,根据敦煌市2000年调查资料,当年阳关林场实有防护林面积6500亩左右。经过历年卫星遥感资料比对分析,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情况。郭春旺说,2018年至2019年间卫星遥感数据显示,林场范围内有3处面积约42.98亩的疑似林地破坏图斑,经现场核查,主要是阳关林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新修砂石道路和U型灌渠、铺设管线灌线造成的。
“根据最新的卫星遥感数据测算,阳关林场区域内现有防护林面积6979亩。”郭春旺说,媒体反映的“2万多亩林地”实际上是林场经营管理面积,“1.3万亩生态林面积”实际上包括林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园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设用地等林场生产生活用地。
调查组提供的卫星图片显示,阳关林场经营管理区域大致可分为西南和东北两大片,“这1.33万亩林地实际上是西南方位的这一片区域,林场范围内长期以来只有6000余亩防护林,基本都位于林场西南片区。”郭春旺说。
不存在威胁敦煌生态环境情况
毁掉公益林大面积种植葡萄是媒体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对此,甘肃省政府的调查组也进行了调查。
据调查组介绍,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阳关林场为改善职工的经济收入、积累林木管护资金,林场职工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引进筛选包括葡萄在内的果树品种进行推广栽培,这些果树品种成为林场区域内农户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调查组说,根据调查,2006年林场承包改制时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304亩。通过卫星遥感资料比对,2006年至2011年间,葡萄园地面积没有发生变化。2012年,承租林地的敦煌葡萄酒业公司通过残次林改造,新建葡萄园地400亩。至此,林场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704亩。2013年以来,葡萄园种植面积再无增加。
同时,调查组还查阅了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其中,1999年“一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1488亩,果园2688亩,共计4176亩;2009年“二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2亩,果园4452亩,共计4454亩;2019年“三调”显示,林场有水浇地19亩,果园4706亩,共计4725亩。从1999年至2019年,水浇地和果园面积增加549亩。
调查组指出,扣除道路、沟渠、田埂等占地因素,土地调查数据和卫星遥感资料比对数据基本一致。
郭春旺说,现场调查及调阅卫星影像,未发现砍树开垦葡萄园地情况。
对于阳关林场公益林的变更情况,调查组指出,在2004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中,林业部门认定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5500亩。“在2013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因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树龄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严重,按照《甘肃省林地落界实施细则》(2012年)的标准,林场的5500亩林地已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标准。”调查组说,经原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后全部调出了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列为地方公益林管理。
“这对阳关林场来说是有损失的,因为调出后国家公益林补偿没有了。”郭春旺说,近几年,通过加强造林、补林项目建设,特别是种植的灌木林部分已达到成林标准,阳关林场正在争取再补列入国家级公益林。
在澄清葡萄种植面积没有扩大的同时,调查组还特别提到了对敦煌生态影响问题。据调查组介绍,敦煌市域面积为3.12万平方公里,主要是荒漠地貌。但有敦煌、阳关两处相距约70公里的绿洲,总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其中阳关林场是阳关绿洲的一小部分。调查组说,为保证调查客观真实,甘肃省特别请求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对阳关绿洲开展了卫星遥感监测分析。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阳关绿洲面积及植被情况没有明显变化。
飞天公司背后运作向政府施压
从甘肃省政府通报的情况看,由于违规承租等引发的后续隐患不断发生。
调查组指出,2007年,阳关林场将5000亩林地分别出租给敦煌葡萄酒业公司等3家企业经营。“但是,林场出租林地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合同文本不够完整,特别是承租后管理没有跟上,导致承租期间林地更新改造和抚育工作不力。”调查组说,特别是飞天公司为发展鱼类养殖产业,在阳关林场上游的西土沟实施了拦洪坝、月亮湖、九连湖和十三条防洪坝等工程,将西土沟河截流改道,导致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风沙封堵,影响了下游阳关林场农业生产和生态灌溉用水。
调查组指出,飞天公司实施的这些项目,部分位于阳关自然保护区和阳关遗址所在地,违反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国家审计署开展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反馈意见中,对这些问题都有反映。
郭春旺说,近年来,飞天公司自身发展利益与群众利益以及生态保护要求的分歧越发突出,并出现矛盾纠纷,省、市多次组织工作组调查并指导问题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但因飞天公司诉求过高,导致矛盾无法彻底化解,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敦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向法治日报记者透露说,这次媒体报道就是飞天公司在背后运作的结果,目的是向政府施压,以期获得更高补偿。
同时,调查组还发现,阳关林场在林木更新改造中,将部分区域老化枯死的新疆杨等乔木采伐后,补种了梭梭、红柳等灌木树种,导致林场乔木林地面积有所减少,灌木面积有所增加,尤其是林地承租期间,也就是2007年至2017年间,乔木面积减少1000余亩。
调查组说,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前一段时间阳关林场在雇佣工人采伐老化枯死树木时,因林场管理不严格,个别工人违规操作,将10余棵尚未完全枯死的行道树从底部锯断,锯断面可见明显的活木痕迹。
两轮督察多次转办飞天公司问题
在“敦煌万亩生态林被剃光式砍伐事件”中,飞天公司的问题远不止调查组公开的这些。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及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甘肃省期间,曾接到有关飞天公司的多次举报。其中,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投诉涉及敦煌飞天公司的有8条,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敦煌飞天公司的1条、转办信访投诉涉及的2条。
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转办的有关飞天公司的8条信访投诉中,有投诉说:“敦煌市飞天生态产业公司在西土沟下游擅自掘口饮水,破坏阳关灌溉用水,人为改变原有水道,造成雨季洪水淹没阳关遗址(古董滩)、西土沟汉代古墓群等省级文物保护区,破坏自然结甲的戈壁地形地貌,造成严重扬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督察组彻查飞天公司建筑项目审批手续,称这一相关项目未征求附近居民意见,公司负责人向政府虚报治沙政绩,将当地人民种植的防护林据为己有。
还有投诉称:“阳关地处库姆塔格沙漠边缘,生态环境本身脆弱。自2006年永登县人何延忠来阳关后以绿化防风治沙、旅游开发为名,搞‘沙漠都江堰’、‘沙漠长城’、‘沙漠生态旅游景区项目’,骗取国家资金,在阳关文物保护区和西土沟上游非法建设,致使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遭到毁灭性破坏。”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透露,第一轮督察时接到的投诉称:“敦煌飞天生态产业公司以防风治沙为名为建设景观和改变泄洪渠道,将洪水引入沙漠,使西土沟大面积河道被库木塔格沙漠风沙填埋,造成河道湿地、阳关林地、二墩村、龙勒村等数万亩林地、葡萄等植被大量死亡,破坏自然结甲的戈壁地形地貌,造成严重扬尘,沙漠向居民移动;自2013年以来,企业利用媒体舆论和省上某些领导支持,颠倒黑白,瞒上欺下,一直未解决,要求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再次进驻甘肃省,再次接到有关飞天公司的举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向甘肃省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投诉情况时明确指出:“督察了解到,为了发展水产养殖,2007年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修建所谓的‘分洪坝’,将西土沟河截流改道。由于西土沟长期断流,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风沙封堵,河道内积沙严重,部分河道由10余米深变为不足2米,河道两侧植被退化,动植物生境发生改变,下游的河南林场因缺水树木枯死1700余棵,群众灌溉用水减少,多年来投诉不断。酒泉市以及敦煌市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有关部门监管长期缺位,问题至督察之日得不到解决。”
甘肃省政府指出,敦煌历史和文化地位极为重要,生态环境又极为脆弱,保护好敦煌生态环境更显重要和紧迫。甘肃省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