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电白警方在坡心镇新坡村快速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自茂名市政府发布“从2022年1月1日起,在限定区域内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电白区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当晚9时许,坡心镇新坡村33岁男子梁某某违反茂名市政府相关禁燃规定,在处于禁燃区域内的家门口燃放烟花时,被电白公安分局坡心派出所查获。截至1月24日,电白已开出两张“禁燃罚单”。
“烟花爆竹的限放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参与、理解和支持!禁放区域内是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电白公安治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相关通告,从2022年1月1日起,在茂名市城市规划区限定的区域内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禁燃范围涉及电白区的水东、电海、高地、南海、沙院、旦场、坡心、林头等镇街(具体位置以通告为准)。如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将近,电白警方加大了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近日,电白警方在旦场镇和陈村街道查获3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收缴各类烟花爆竹一大批,并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见习记者/邓建青通讯员/杨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