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将高水平制度创新放在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以高水平制度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
激活制度创新活力,鞍山市制定出台市域治理体系建设“1+1+N”系列制度性文件,以此为总牵引,通过理念更新实现市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领域发展推进机制的升级换代。全市以党建引领打造市域治理共同体,推动党政运行体系结构再造、流程再造、机制再造,打破行政壁垒,破除各自为政的障碍。以智能化为支撑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创新,统筹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屏指挥”改革。以城乡网格化为基础将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着力打造“全科网格”。目前,全市已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别设立市域治理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市域治理网格化工作站,联动发挥四级党组织作用,引导推动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参与市域治理。
以制度创新助力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鞍山市全力打造以“鞍定”“鞍易”“鞍稳”“鞍全”“鞍居”为核心内涵的“鞍心”营商品牌,从重塑法治环境、重塑城市信用体系、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发力,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去年,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达93.63%。
完善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制度体系,鞍山市建立“一条产业链、一位市领导、一个专班团队、一个主导区域”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同时,围绕开发园区、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等方面搭建了全新的制度框架,形成了有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
开展制度创新,干部是关键。鞍山市制定出台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4”系列文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树立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记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