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河北省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方案》,今年我省将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农户主体、服务成员、示范引领、依法办社的原则,通过培育多元主体、丰富合作方式、推进联合合作、优化注册服务等措施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培育多元主体。围绕我省粮食生产和优质专用小麦、油料、蔬菜、苹果、梨、生猪、奶业等15个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龙头加工企业、托管服务组织、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各类主体培育创建农民合作社,扩大合作服务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领办农民合作社,发挥企业市场经营优势和合作社组织优势,建设和发展原料供应基地。鼓励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人员领办、创办、参办农民合作社。
丰富合作方式。鼓励发展土地、手工业、休闲农业等新型农民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向体验农业、智慧农业、休闲旅游等新业态拓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鼓励在自然生态区、现代农业园区、城市和特色小镇周边,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农宅旅游专业合作社。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农民合作社+脱贫户”“政府+科技+金融+公司+农民合作社+脱贫户”等联贫带贫模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
推进联合合作。鼓励同行业、同区域、同产业链的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推动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各类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利益共同体,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联合社。
优化注册服务。提高注册登记效率,精简登记程序和资料,实行“一站式办理”,有条件的地方赋权到乡镇或街道,由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解决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注册服务。(记者郝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