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对在深圳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新迁入深圳的金融企业总部,除一次性落户奖励外,市政府参照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标准,给予搬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与搬迁费用补贴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若干措施扩大政策受惠面,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纳入支持范围,享受与基金管理公司独立销售专业子公司同等待遇,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将地方金融组织的政策支持范围由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两种业态扩展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全业态,最高给予1000万元增资奖励;将保险企业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纳入支持范围,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
在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中,为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集聚发展,措施对于多种金融科技类企业提供奖励。其中,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深圳将全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措施指出,深圳将定期遴选发现一批金融科技领域重点企业,纳入市领导挂点服务制度,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鼓励持牌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优化业务,推进在智慧银行建设、智能投资顾问、资产配置、风险管理、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方面创新应用。
此外,深圳还将通过举办金融科技节等举措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响力。未来将在国内率先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金融科技大赛、金融科技论坛和金融科技展,通过“一节一赛一论坛一展览”,营造一流的金融科技技术对接、学研交流、成果展示、招商引资和商业合作平台。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深圳在促进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里提出,着力吸引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聚集发展。引导机构重归“投资”根本,鼓励机构落户深圳、投资深圳,根据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头部机构按退出贡献进行奖励,单笔最高奖励2000万元。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深圳市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机构,按照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单笔最高奖励500万元。(记者/谭冰梅王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