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为扎实做好2022年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川省政府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 《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补大幅提升
《措施》提出将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0.6%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同时,《措施》提出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对承租省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性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减免1至3个月房租。
《措施》还提出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贷款贴息。
700个项目争创50万个岗位
《措施》强调通过扩大投资创造就业,发挥成南达万高铁等700个省重点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力争创造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加大中央和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和四川省以工代赈资金的15%。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政策。支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
与此同时,四川鼓励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继续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力度
针对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川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省属单位要积极提供空缺编制用于公开招录(聘),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满编运行,提高空编使用率。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扩大至6000人。设立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一批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满1年后享受“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招聘优惠政策。“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规模不低于6000人。
《措施》提出要开发3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为稳定农民工就业,《措施》提出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2500万人左右,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服务组织体系。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全省国有企业招工名额的10%用于招录退役军人。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兜底困难人员就业救助,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30万人。(本报记者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