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王宇晨)“严禁16岁以下人员骑行,请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驾。注意减速慢行,禁止两人以上骑行,请在规定停车点停车,安全出发,祝您一路平安……”定西市通渭县的每一辆共享单车在骑行前,都有这样一段温馨提示。
这是通渭县检察院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推动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成效之一。“共享单车进驻给该县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但是乱停乱放、占用盲道、超载骑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每一起小案,会同各方力量形成长效治理合力。
为准确“把脉”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问题,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60个停放点,对城区投放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车辆未按规定停放、未配备安全头盔等问题,在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重视溯源治理,就办案中发现的多发性问题,以点带面,向相关部门制发电动车治理类案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在督促运营企业维护车辆,给丢失安全头盔车辆补配安全头盔。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监管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奖惩分明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据了解,活动中,该院对辖区内37个住宅小区实地走访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经过整改后,新增充电桩337个,配备灭火器123个,整治业主私自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插头5891个,整治费用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