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全区部署开展涉老年旅游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一批违法案例,提醒老年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审慎选择文化和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低价游,远离“小恩小惠”套路游。
在这些案例中,旅行社主要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是零团费、负团费诱骗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之后以安排购物、增加付费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如某旅行社对外用爱尚旅游的名义进行宣传招徕,以每人团费99元的价格招徕组织91名老年人赴贵州3日游,通过安排购物和增加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
某旅行社广西分公司通过老年人体育协会平台,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火炬传递之旅活动,诱骗老年人参加活动,游客每人交纳198元的办卡费用就可以获得1套红军服、1瓶洗衣液,并免费游览3条旅游线路,行程中再以诱骗、强迫等手段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进店购物。
桂林某国际旅行社以负团费140元/人的价格向玉林某国际旅行社支付买团费用,地接该旅行社组织的55名老年人赴桂林龙胜三天两晚游,在接待过程中以模糊景点欺骗游客,诱骗游客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进店购物。
对以上违法行为,文化旅游部门依法责令涉事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几万元至十几万元,涉事旅行社停业整顿。(记者/吴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