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现有窨井盖安全隐患,摸清现有各类窨井盖权属责任信息,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同时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及时发现、快速派遣、办结反馈等功能,不断推动窨井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区城市窨井盖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督促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主体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不便区分的城市道路上的无主窨井盖,由各地城市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兜底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凹凸不平、缺乏防坠安全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市政类窨井盖要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加装防坠安全装置,其余类型检查井,要在2022年10月前逐步安装防坠安全装置。经排查整治后的窨井盖均需标注产权单位和检查井类型标识,建立管理档案。
据悉,此次治理范围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广场、公园、绿地、医院、车站、码头、办公场所、单位大院等公共场所的供水、排水、雨污、燃气、电力、通信、供热、路灯、广播电视等窨井盖设施,种类繁多、产权单位多、覆盖区域广。
为了厘清各类窨井盖的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提升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防范窨井盖安全事故,各地将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窨井盖管理子系统,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及时发现、快速派遣、办结反馈等功能,实现对窨井盖安全使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有条件的地区,要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窨井盖管理系统智慧升级改造,优先对易积水区域的雨水、污水、道路红线内的化粪池窨井盖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全区窨井盖管理智能化,提升窨井盖管理效率和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建设施工管理、采购管理、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窨井盖全方位全流程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汛期前和汛期期间,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增加日常巡查养护频次,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坚决杜绝发生次生灾害。(记者/骆万丽通讯员/姚琳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