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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用心传递温暖
——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充分认识做好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提高供养标准,落实保障政策
持续提高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至147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080元,截至目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5.4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2.78万元。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关爱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了由40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嘉峪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协调、上下贯通,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三镇两街道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一中心五工作站”依托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组织志愿者等方式,积极开展评估接待、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工作,全力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注特殊儿童,营造成长氛围
切实落实兜底保障。从特殊困难儿童家庭的实际出发,坚持综合施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市保障孤儿1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人,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农村留守儿童4人、困境儿童211人,上半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人。对留守儿童定期进行摸排,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台账”。督促镇、村民委员会、父母、被委托人四方签订《委托照护协议书》。儿童主任实行不定期地入户走访及电话沟通,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六一”儿童节开展慰问活动,对留守儿童给予精神关怀,使儿童生活、学习得到妥善安置。(市文明办冯乐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