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邯郸市医保局获悉,该市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日前启用。此举实现了家庭成员中医保个人账户之间的共济使用,有助于提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
“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在“个人账户共济管理”模块中,最多可对5名亲属进行授权。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授权范围为参保职工本人(授权人)与其直系亲属(被授权人)均为河北省参保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且参保状态均为正常的人员。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本地或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时,可以通过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验证方式使用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记者乔宾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