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税可以退,但要满足退税的条件。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
购房退税的条件有什么呢?
1、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的相隔不可以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的住房的时间,以个人的所得税的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的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或房产的产权转让证明中房产交易所登记确认时间为准。
2、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地区范围(含原两区、两市)内;
3、是个人出售住房在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市调房总站按住房转让收入全额依1.3%代征了个人所得税。
4、该局强调,如果纳税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需提供新购住房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监制的合同,并得到市房地产交易所盖章确认)或房产证复印件;
5、如购买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如果是双方交换房屋的,还需提供“市房地产价格审核书”;
6、如出售或购买住房的产权人属夫妻共有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
购房退税要怎么办理?
1、个人首先到登记分局驻点办理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登记;
2、然后到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台领取“市财政收入退库申请表”一式四份,填写好后连同市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表;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个人在以下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其计算方法是:
(1)退还误缴的税额=已纳的误缴税款
(2)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已纳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