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赠与房产的契税也是要全额征收的。
我国的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的。
但是自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低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土地,房屋权属没有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而计税依据确定也因取得方式不同而不同。
契税税率的规定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