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房贷担保人是不可以随意取消的,如果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如果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会自动解除。
另外,在担保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撤销担保的关系。
房贷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一)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作为住房贷款担保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