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伤残费用: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死亡或者伤残的,那么就可以由交强险对第三方受害人赔付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目前交强险死亡伤残费用的有责最高赔偿限额为18万,无责最高赔偿限额为1.8万元。
2、医疗费用: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受害人受伤的,那么将由交强险赔付第三方受害人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第三方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目前交强险医疗费用的有责赔偿限额为1.8万元,无责最高赔偿限额为1800元。
3、财产损失: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那么交强险赔付他人的财产损失费用。目前交强险财产损失的有责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赔偿限额为100元。
如果交强险不够赔偿,车主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则可以继续用三者险进行赔偿,自己汽车的损失则用车损险来赔偿。交强险出险后,车主将无法享受下一年的保费优惠,保费还可能会上涨,所以车主最好是安全驾驶汽车,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能节省保费支出。
交强险出险后第二年涨价吗?
交强险出险后第二年不一定会涨价,也有可能只是无法享受优惠折扣:
1.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有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但是在交强险的一年保障期限内仅发生过一次,而且也不涉及到有人员死亡,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保费,是无法享受任何优惠折扣的;
2.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有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且在交强险的一年保障期限内发生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但是每次都不涉及到有人员死亡,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保费,会上浮10%;
3.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有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且涉及到有人员死亡,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保费会上浮30%。
此外,如果交强险脱保的时间过长,比如脱保半年、一年之类的,那么车主再次续保交强险的时候,也有可能会要面临交强险保费轻微上浮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