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正式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作为协定成员国,中国要以自身行动积极推动协定落地生效,并作出具体部署。
11月15日,RCEP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正式签署。作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RCEP签署对于成员国共同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及促进我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相比其他自贸协定,RCEP在很多方面实现了高水平开放。以货物贸易为例,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服务贸易方面,我国总体开放承诺显著高于成员国间现有自贸协定水平。在投资方面,这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等。
为推动协定早日落地生效,会议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如针对协定实施后区域内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将达90%等,要在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统一和互认等方面,抓紧拿出实施协定的措施,对快运、易腐等货物争取实现6小时内放行。
在服务贸易开放方面,要按照我国对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养老服务、专业设计、建筑等诸多服务部门作出的新开放承诺,逐一落实开放措施。在投资方面,落实投资负面清单承诺,清单之外不得新增外商投资限制。
会议还明确,要抓紧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通过宣介培训,使各方面尤其是广大企业熟悉和掌握协定规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说,会议部署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表,彰显了中国推进RCEP落地生效的决心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诚意。这将不仅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水平开放,也会帮助企业认清高标准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而更好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