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

时间:2021-12-08 13:49:51来源:河北日报

日,省水利厅传来好消息:今年1-10月份,地下水位有9个月同比回升,10月份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全省深、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分别同比回升6.00米、1.94米,86个浅层超采县中有83个水位回升,67个深层超采县全部水位回升。

截至2020年底,我省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占总任务的73%;深层、浅层地下水位分别同比回升1.19米、0.24米,超采区三分之二的县地下水位实现回升,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今年,我省计划通过实施水源置换、农业节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46亿立方米,目前各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我省是全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均水的1/7。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经济高速发展,用水需求加剧,用水量剧增,而全省年自产水资源量呈衰减趋势,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长期依靠超采地下水维持,造成全省超采区范围7万方公里,涉及127个县(市、区),年超采量59.7亿立方米。我省的水资源问题事关首都水安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保障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在政治上和战略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2014年我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以来,特别是2018年国家正式启动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后,省委、省政府把超采治理作为践行的具体实践。全省上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水利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坚持以“节、引、调、补、蓄、管”为抓手,聚焦目标任务,科学谋划部署,优化治理路径,压实工作责任,精准施策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成效。

坚持政治站位,治理政策法规日趋完善。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每年都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超采治理重大事项,制定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举措。今年,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二次现场会、一次视频调度会,对今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与问责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颁布了《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修订完善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提供了政策遵循和法律保障。

持续引水抓开源,水源置换项目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引江引黄工程效益,尽可能多地争取外调水量,利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按照多引多蓄、能置换尽置换的原则,统筹推进城镇、工业、农村、农业水源置换,最大程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在城镇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方面,不断加强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增加江水利用能力,大力压减地下水用量。江水利用量由2016年的3.6亿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19.58亿立方米。今年,江水利用量已达21.42亿立方米,预计全年江水利用量可达22亿立方米以上。年底前,我省计划全部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建成区城镇生活和工业江水置换任务,实现受水区城镇生活生产水源全置换。在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方面,年来,我省在南水北调受水区92个县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到2020年底,已完成置换1354万人。今年计划再置换818万人,明年年底前,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生活水源置换任务全部完成,让受水区农村居民全都喝上长江水。在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方面,完善工程体系,统筹利用引江引黄和当地地表水置换农业灌溉地下水,最大限度压减农业取用地下水,已累计扩大地表水灌溉面积777万亩,今年计划再新增159万亩。

农业节水促增效,节水农业项目稳步实施。农业灌溉是取用地下水的大户,农业用水占全省用水总量的60%,全省地下水供水量有75%用于农业灌溉。因此,农业节水潜力较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的有效措施。到2020年底,已累计实施季节休耕200万亩、旱作雨养75万亩、非农作物替代52万亩、退耕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400多万亩,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配套节水栽培技术3400多万亩。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就“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彻底扭转农田“大水漫灌”现状,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今年,计划新增旱作雨养100万亩、浅埋滴灌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20万亩、退耕10万亩,目前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引蓄并举多补水,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开展河道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是弥补地下水亏空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我省超采区主要集中在燕山和太行山山前原区,区域内河网密布,河渠贯通,回补地下水条件较好。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尽可能地多引多调江水、黄河水,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的同时,持续实施河道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引调江水96.8亿立方米,引调黄河水53.8亿立方米。今年,省领导通过不同方式多次与水利部和北京、河南、山东等方面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外调水量,今年,水利部下达我省引江计划25.7亿立方米、引黄计划9.33亿立方米。截至目前,今年我省已引江水34.87亿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36%;引黄河水10.23亿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10%,预计到年底,全年引调江水可达34亿立方米。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存蓄雨洪资源,监测显示,截至10月26日8时,全省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达到48亿立方米,比常年同期多蓄水20亿立方米。以8条常态化补水河道和白洋淀、衡水湖为重点,结合汛期洪水调度持续实施生态补水,2018-2020年,已累计实施生态补水90多亿立方米,监测显示60%至70%的水量回补到地下。今年,已实施河道生态补水66.7亿立方米,入白洋淀15.64亿立方米,入衡水湖0.28亿立方米,通过河道补水和引黄调水形成有水河长4119.5公里,水面面积225.3方公里,主要河流河段实现常态有水,河湖水生态面貌为之一新。同时,省政府和水利部联合印发2021年夏季滹沱河、大清河(白洋淀)生态补水方案,实施了滹沱河、大清河延伸补水,6月底,实现了滹沱河-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独流减河627公里河道全线贯通,累计补水2.2亿立方米,有力推动了河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和地下水回补。

约束严管控,取水井关停行动成效明显。我省严格落实水资源刚约束,坚持总量控制、严格许可、有序关井、精准监控,坚决把紧地下水开采的“总阀门”。实行总量控制,对县域范围内取水总量达到红线的,暂停取水许可审批。严格许可审批,从源头管控地下水开采,从2018年9月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以来,全省共注销取水许可1万余件,核减地下水许可水量26亿立方米。推进关井行动,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取水井关停,到2020年累计关停取水井4万多眼,今年计划关停取水井7.1万眼,截至目前,已关停8.65万眼。加强监控能力建设,织密地下水位水量监控站网,全省共布设水量在线监测点9419个、地下水位监测站点3151个,提升了地下水资源动态精准管理能力。

考核问责严奖惩,治理措施和责任压实落地。严格落实《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与问责办法》,把地下水水位回升作为衡量超采综合治理成效的硬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工作到位。组织对市、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进行严格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在全省通报。实行地下水常态评估通报制度,每月根据地下水位监测情况进行预警提醒,每季度对各地水位埋深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同步落实资金奖惩。对地下水位连续排名靠后、下降严重的县(市、区),约谈政府负责同志;对失职失责、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综合运用通报预警、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措施,倒逼各地切实履行治理责任,推动治理措施落实落地。今年以来,我省对一、二季度地下水位升降变化、城市水源置换、引江水利用等超采治理重点工作进展连续排名靠后的9个县(市、区)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有力地推动了超采综合治理工作。

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将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到2022年实现地下水采补衡、地下水位止降回升总目标,以农业节水、水源置换、生态补水、全社会节水、取水井关停等为重点,坚定信心、统筹协调,精心谋划、精准施策,高质量完成超采综合治理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刘长海、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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