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高公共机构用水效率,发挥节水标杆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宿州市积极组织市县两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围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宿州市水利局在全市率先建成了“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标杆单位,荣获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向社会推广可复制的节水型单位建设模式,示范带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水。
截至目前,宿州市县两级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已实现全覆盖,节水型公共机构累计完成398家,创建比例已达到74.5%,超前完成“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任务。
下一步,宿州市继续坚持以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为抓手,持续挖掘单位节水潜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