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二十条”助力经济恢复增长
困难个体户,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
企业登记注册全流程“不见面”网上限时办结,配合相关部门帮助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12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落实省市相关措施规定,该局制定了二十条措施,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助力城关经济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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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限时办结+快捷便利
推行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见面”网上办理,一个环节、一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核、现场核查、材料归档等环节时,免于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营业执照;与社保登记并联办理,提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送照到家”等便民服务。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通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由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集群注册等,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备案延期
对小餐饮、小食品销售店实行告知承诺,申请承诺并提交材料后当日办理审批;对经营范围涉及“预包装食品”实行备案登记,申请提交材料后即可开展经营,免于审批;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延续换证、增加同一类别品种明细,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告知承诺后免予现场核查直接发证。
对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期2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支持其办理最长时限3年的歇业备案登记,保留其主体资格,帮助度过困难期。
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容缺受理
积极推行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网上办、掌上办,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年报或不能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且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受疫情影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免予处罚。
监督管理:靶向监管+纾难解困
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智慧市场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减少对特种设备、计量、工业产品、商标广告、价格等行业守信者的检查比率;压减对受疫情影响企业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靶向”监管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协调省市局减免个体工商户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费用;倡导和引导市场开办方结合实际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物业等费用;通过协会、联席会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调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帮助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
行政执法:温度执法+包容审慎
优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行政约谈、服务前移、法规宣传等“柔性化”监管服务方式,严格审慎执法,减少执法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鼓励市场主体自查自纠,引导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良好健康的营商环境。
同时,在容错纠错方面实行两轻一免+适度宽松,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对市场主体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三个月公示期满后由系统自动修复信用;
在法治护企方面开设渠道+依法维权,在维护秩序方面推行服务前置+公平公正,维护公平、公正、有序、良好的市场环境。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