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股票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情形:
【1】仅发行A股,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
【2】仅发行B股,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
【3】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连续120个交易日,其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且其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4】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连续20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
【5】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
【6】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退市的股票怎样处理
1、在三板市场上继续交易:部分股票撤出二级市场时,会进到三板市场,投资者可以到在三板市场进行交易活动;
2、继续拥有股票:有一些退市的股票在满足对应的标准以后,是可以再次申请上市的,因此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拥有该股等待其重新上市;
3、让上市公司进行赔偿:股票退市以后,投资者可以向上市公司规定进行赔付,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需要依照对应的顺序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