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出台政策吸引总部企业落户 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7-20 10:22:48来源:辽宁日报

发展总部经济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能级的有力抓手。7月18日,大连市中山区发布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政策,政策有效期为5年。

根据政策,中山区对总部企业落户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一次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购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5%的标准给予一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租用自用办公用房,连续3年每年按照年租金80%的标准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营扶持方面,新设企业拓展规模按照增资金额3%的标准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的一次扶持;依据企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分行业给予前两个年度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后3个年度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不等的奖励。存量企业拓展规模,在增加实缴资本金和办公规模拓展方面,可同等享受新设企业的增资奖励和办公用房补助;在主营业务拓展方面,依据主营业务收入同期增幅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人才扶持方面,中山区将对总部企业的高管,每人奖励额度不超过个人税前薪金收入的3%,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在政策执行期内给予企业5个名额,按照总购房款5%的标准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中山区对总部企业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每年复核一次。新引进企业达到认定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认定申请。对产业带动作用强、综合贡献大的重点企业,中山区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适当提高奖励额度。(记者杨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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