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是不可以直接转让给别人的,规定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凭证式国债是不可进行流通转让且不得更名,具体以该国债发行时的规定为准。
国债的结息规则:
【1】到期兑付: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凭证式国债持有到期利率计付利息。
【2】提前兑付:按提前支取相应利率档次和实际持有天数计付利息。
【3】逾期兑付:凭证式国债存续期间按凭证式国债到期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逾期期间不计利息。
【4】利率调整:国债发行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利率调整日之后(含当日)的凭证式国债按新利率计付利息,之前发行的按旧利率计付利息。
投资者办理国债提前兑取,按当期国债提前兑取条件计息,承销团成员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付息日或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不含)起,停止办理当期国债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和国债质押,付息日(含)起恢复办理。
持有国债的过程中,若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向个人国债账户所在的承销团成员提出咨询,一旦准备购买国债,建议做好资金的规划。
储蓄国债可以流通吗?
储蓄国债(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
储蓄国债虽不能流通转让,但持有半年以上,就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客户在购买储蓄国债的同时,相当于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以用储蓄国债作为质押品,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除此之外,储蓄国债是每年付息,如果提前赎回会扣除一定月份的利息,并且支付本金0.1%的手续费;储蓄国债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