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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青岛一街道旁设立消费投诉公示栏,滚动播放被投诉较多的商家,公示内容包括消费警示和投诉信息等。工作人员称,设立电子公示栏是为了提醒游客避免踩雷,同时对商家起到震慑作用,设立电子公示栏后游客投诉量有所降低。
对于消费投诉情况,很多地方都认为藏着比亮着好,坦诚相告会有损城市形象,减少游客消费,因此,极少有对消费投诉情况的公示。然而,山东青岛某街道旁专门设立消费投诉公示栏,滚动播放被投诉较多的商家。这一做法打破常规思维,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向消费者发出提示预警,既是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又是对商家的提醒与监督,还是对城市诚信品牌建设的创新,警示与教育意义同在,让人从细微之处深刻体验到当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作的努力,擦亮了城市诚信经营的品质,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许。
公示消费投诉情况,是促进商家积极改正的有效举措。大庭广众之下,商家的不良行为得到曝光,这不仅是对商家的处罚,还是对消费者的提示,看到公示信息的消费者对不良商家望而止步,“上榜”的商家唯有以积极的举措进行改进,用更周到的服务赢得口碑,重新树立诚信经营的品牌,才能将不良信息从电子公示栏上消除,促进商家依法诚信经营。不过,笔者认为,除了公示消费投诉情况外,还可以对改进力度较大、改变成效突出的商家予以公示,让商家的努力改变能够被看得见,形成良性竞争机制。
公示消费投诉情况,彰显城市为民服务诚意。通过公示负面内容倒逼提升服务质量,作出这样的决策,十分不易。当地敢于公示,亮明了态度,彰显了城市为民服务的决心与诚意,值得肯定。但另一方面,后续优化举措也要及时跟上,进一步坚定消费者信心,营造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例如,针对公示栏中暴露的情况,有关部门要深入思考研究为什么会存在这些问题,怎样从源头上减少问题,以及如何彻底解决问题。
公示消费投诉情况,是防患于未然的前置服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消费投诉问题,最重要的就是防患于未然,大胆公示消费投诉情况,是敢于亮剑的表现。公示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治理手段,对哪些商家存在什么问题进行公示提醒,把预防措施、温馨提示也一并公示,能有效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只要前置服务做得好,就可有效肃清消费市场的不合理行为,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总之,消费投诉公示栏诚意十足,效果明显,是为民做实事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城市的温度与厚度,净化了营商环境,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