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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陈旭、郭宇靖)为减轻百姓租房负担,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明确无发票租房提取每人每月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多子女家庭在办理租房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在京租赁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目前,住房公积金有五类租房提取情形,分别是无发票租房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通知提高了支付频率,2023年6月5日后,所有新申请的租房提取全部为按月提取。无发票租房提取的事项有效期为一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和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事项有效期对应租房发票的租期。
据悉,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数量较多的情形是无发票租房提取,在政策发布后,如之前已办理无发票租房提取,将在下次支付时自动调整提取额度。目前,租房提取已实现全程网办,北京市住建委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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