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微改革”试点的通知》,计划用半年至1年半的时间,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个设区市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一码管地”、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登记、律师身份和法律文书线上核验5项不动产登记“微改革”试点工作,聚焦不动产登记难点堵点痛点。
试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继承类不动产登记环节多、材料多、程序复杂和取证难等突出问题,在南宁市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探索研究改革试点;聚焦自然资源业务平行、内部共享弱和群众多头跑等问题,在柳州市开展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核心的“一码管地”全业务流程管控机制的改革试点;聚焦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高、时间长和手续复杂等痛点,在桂林市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改革试点;聚焦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和奇葩证明等堵点,在梧州市开展告知性承诺制登记探索改革试点;聚焦律师身份核验难、跑动多和材料繁等问题,在北海市开展律师身份和法律文书线上核验改革试点。
通知要求各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试点地区的经验交流,探索推出更多具有原创性、差异性的“自选动作”,为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经验。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表示,通过“微改革”试点工作,将推动试点城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服务能力和自主改革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为广西不动产登记改革提供实践积累和经验借鉴,进一步促进全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助力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唐广生通讯员/黄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