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日,贵港市出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民住房安全。
据介绍,该市对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和最高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同时,新建农房要符合管控要求。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中央和自治区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对象户均补助2.65万元、民政部门认定的对象户均补助1.5万元。市级财政对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的危房改造按照户均6000元补助;市级财政对桂平和平南的危房改造按照户均1500元补助。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将考虑到完善农房功能,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同时加强特色塑造,保护传统民居。验收过关后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于11月上旬全额拨付补助资金。(记者/唐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