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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付京(2017年10月因违纪受到处分,被取消正厅级退休待遇,按正处级确定其退休待遇)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京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付京利用担任贵州省能源局局长、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