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立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时间:2022-09-16 09:30:50来源:广西日报

9月14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已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类的专项政府规章立法,标志着首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新阶段。

《办法》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促进与保障”以及“附则”五个部分。针对年来“扶不扶”的相关争议,《办法》旗帜鲜明地倡导守望相助、互相关爱,鼓励为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拨打电话、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救助,鼓励公民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办法》还明确提出了“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合法利益”,在医疗、基本生活、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其优先照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援助、帮扶、奖励和支持。

《办法》开列了11条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清单”,除了广场舞扰民、地铁(公交)上电子设备声音外放、违法拉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及向车外抛物等年来备受关注的行为外,还将“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以及影响网络生态的不良信息”列入其中,要求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依法治理公众账号、直播带货、知识问答等领域的不文明行为,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此外,《办法》还将“不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义务,不配合执行相关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措施”列入“重点整治清单”。

南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推动相关配套机制落实,探索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礼遇和困难帮扶机制、志愿服务的回馈激励机制等,激励和弘扬文明行为,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记者/孟振兴实生/陈道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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