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重庆市卫健委网站消息,10月11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其中,九龙坡区3例、南岸区2例、合川区2例、永川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梁平区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江北区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巴南区2例,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渝北区5例,2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例,其中,黔江区1例、江津区1例、垫江县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永川区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沙坪坝区1例、南岸区1例,均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巴南区3例,2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渝北区18例,16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2例(梁平区1例、长寿区1例)。
截至10月11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40例(南岸区4例、涪陵区2例、巴南区9例、彭水县4例、万州区4例、沙坪坝区13例、綦江区5例、南川区3例、璧山区1例、荣昌区1例、巫山县14例、九龙坡区6例、合川区5例、铜梁区2例、秀山县7例、大足区2例、江津区10例、永川区8例、梁平区4例、武隆区1例、垫江县4例、奉节县1例、潼南区1例、酉阳县1例、云阳县2例、开州区2例、城口县1例、巫溪县1例、渝北区19例、大渡口区1例、江北区2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6例(沙坪坝区7例、长寿区1例、梁平区1例、北碚区3例、合川区9例、大足区1例、丰都县4例、秀山县10例、渝北区55例、彭水县7例、渝中区3例、南岸区5例、巫山县2例、璧山区3例、潼南区1例、垫江县10例、黔江区4例、荣昌区5例、大渡口区4例、永川区3例、铜梁区1例、九龙坡区1例、江北区1例、奉节县1例、巴南区3例、江津区1例)。
10月11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例(新加坡1例、西班牙1例、老挝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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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11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意大利5例、新加坡4例、中国香港1例、泰国1例、老挝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意大利2例、新加坡3例、西班牙2例)。
重庆市10月1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渝北区
渝北区确诊病例15,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7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6,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7,系渝北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8,系渝北区10月10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38。10月11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9,系渝北区10月10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42。10月11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4、无症状感染者45,均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6、无症状感染者47,均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9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8,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9,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0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50、无症状感染者51、无症状感染者52、无症状感染者53、无症状感染者54、无症状感染者55、无症状感染者56、无症状感染者57、无症状感染者58,均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59,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5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0,系渝北区重点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1,系渝北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巴南区
巴南区确诊病例8,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确诊病例9,系有渝中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均系巴南区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巴南区无症状感染者3,系巴南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4,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5,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6,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四、南岸区
南岸区确诊病例3,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5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南岸区确诊病例4,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5,系南岸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五、合川区
合川区确诊病例4、确诊病例5,均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六、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8,系永川区确诊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3,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七、黔江区
黔江区无症状感染者4,系黔江区闭环管理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江北区
江北区确诊病例2,系江北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8,系沙坪坝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江津区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江津区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一、梁平区
梁平区确诊病例4,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二、垫江县
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10,系垫江县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