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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日前通过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设立的SPV公司(项目公司)——浙银航舟十三号(浙江自贸试验区)租赁有限公司,与一家境外航运公司完成一艘多用途船舶的跨境人民币售后回租业务,项目金额达3250万元人民币。这笔交易也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在舟山片区完成了首单跨境人民币结算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据介绍,该业务通过境内人民币跨境支付船舶购买价款后,从境外承租人处取得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在境外海事机关离岸过户登记,承租人支付境外租金时均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业内表示,此类业务有助于支持中资船东客户“走出去”,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同时在当前美元融资成本走高的背景下还能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获批可在境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来,已累计在舟山片区设立了26家SPV公司用于离岸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投放超过亿美元。
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表示,将在首单业务成功落地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同金融、海关等监管部门在交易架构、人民币跨境支付及租金收取、船舶离岸过户登记等方面的沟通,持续推进跨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打造舟山生产性服务业与跨境金融融合创新的业态集群。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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