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日讯乾景园林(603778.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今日,乾景园林股价跌停,截至发稿报4.85元,跌幅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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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景园林2023年6月9日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864.2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2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
乾景园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92,857,142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乾景园林本次发行对象为国晟能源。2022年11月9日,国晟能源与回全福、杨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回全福、杨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1,428,5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00%)转让给国晟能源,其中回全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694,159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69%),杨静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27,734,413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31%)。
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晟能源将持有公司51,428,572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晟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1月9日,国晟能源与回全福、杨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回全福、杨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1,428,5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00%)转让给国晟能源,其中回全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694,159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69%),杨静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27,734,413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31%)。
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晟能源将持有公司51,428,572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0%),回全福、杨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7,949,735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0%),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本次发行对象为国晟能源。发行完成后,国晟能源将持有乾景园林244,285,714股股份,占发行后乾景园林总股本的29.23%,乾景园林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晟能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吴君和高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会导致乾景园林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乾景园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戴维松、佟玉华。
乾景园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42,85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6.94元,扣减不含税发生费用人民币6,453,845.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3,546,15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第06300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09,999,996.94元,由发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其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569,999.98元(含税金额)后,于2020年12月3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505,429,996.96元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321070100100332962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乾景园林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0.00万元到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5.30万元到565.3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乾景园林2022年营业收入为1.98亿元,同比增长1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亿元,上年同期为-2.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1亿元,上年同期为-2.2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4.79万元,上年同期为-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