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暂行)》,其中规定的补贴对象中包括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但未公布具体补贴金额。
《方案》提到,此次针对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先进制造业、民族手工业、高新数字产业等产业进行试点,其中先进制造业中包括了新能源装备制造业。
对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补贴标准为:“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2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
《方案》进一步解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发电提供组件产品的制造业。
《方案》还提到,由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再由各级部门审批。
对于具体补贴金额,《方案》提到将在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该《方案》已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将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
附《方案》全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