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报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农村自建房未经批准许可,擅自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呼吁各地有关部门以山西襄汾县聚仙饭店坍塌事故为戒,全面排查农村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悲剧不再重演。
长期以来,农村自建房是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方式。虽然多是用“土办法”盖房,但因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质量安全问题并未凸显。
然而,近年来随着乡村经济迅猛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村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消费产业蓬勃发展。许多农民将自家住宅改扩建后用作经营场所,有的在两层小楼上又盖上两层当做民宿,有的将院子装上屋顶后改作宴会厅,还有的将临街一楼打通后作为门店出租。这些改扩建行为,不仅改变了房屋原有的结构、功能,而且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难有保障,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
山西襄汾县聚仙饭店坍塌事故就是一起典型案例。据媒体报道,聚仙饭店原本是农民住宅,只有两座小楼和一个院子,后来屋主在院子上加盖了一层预制板房顶,不久又在上面架设了一层简易彩钢板顶棚,形成两层结构,自建房变成了宴会厅。聚仙饭店营业十多年来,已经成为周围几个村的村民举办宴席的首选场所。只是,当村民们在宴会厅里聚会的时候,谁能想到竟然存在巨大的风险?
因此,千万不能忽视农村的安全监管问题。
当下,一些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还很薄弱,在自建房方面尤为明显。有的农民建房既没有规范的设计图纸,也没有正规的施工队伍,凭感觉规划、凭经验建设,忽视承重、抗震、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有的对地质条件、建筑质量等了解不多,在选址、用材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还有的在老房子上想加盖就加盖、想扩建就扩建,随意拆墙打洞,却没有相应的安全配套措施,这也导致一些自建房本身就不够科学规范。如果将有隐患的自建房擅自改造为经营场所,就会更不安全。
应当说,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执行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情况,“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农村自建房改成经营场所无审批、无许可、无验收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地方有关部门的关注重点主要放在是否侵占了耕地、面积是否超标等方面,在施工建设、入住使用等阶段,缺乏必要监管,更谈不上经常性进村入户、排查安全风险。
有关地方和部门应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加强监管,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多下基层走访,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向农民群众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保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帮助农民群众筑牢安全保障,用更扎实的举措切实守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