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召开,《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审议。
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生态涵养区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分区管控制度,加强全域空间用途管控,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严禁利用流转的农用地建设或者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对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挤占生态空间、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力的领导干部,有关部门应当严肃问责、终身追责等。
公共服务
推动高院向生态涵养区布局
实现每个区都有高等院校
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为生态涵养区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教育方面,市和有关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支持生态涵养区基础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有关区与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合作,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市教育、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高等院校向生态涵养区布局,实现每个区有高等院校。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生态涵养区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推广应用相关科研成果。
医疗卫生方面,市和有关区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完善生态涵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中心镇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和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推进高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每个区有三级医院。
此外,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教育、医疗、科技、金融等各类专业人才向生态涵养区流动,完善服务保障措施,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其他人才到生态涵养区创业就业,为生态涵养区吸引人才。
保障措施
严禁利用流转的农用地
建设或变相建设别墅、私人会所等
为了加强对生态涵养区的保护,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多项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提出,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全域空间用途管控,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严控建设规模,通过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城乡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水平,确保生态涵养区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
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禁止以农用地流转的名义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利用流转的农用地建设或者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法律责任
对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领导干部
应当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了多项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有关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挤占生态空间、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力的领导干部,有关部门应当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因实施污染环境、破坏行为造成生态涵养区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起生态破坏或者污染损害赔偿诉讼。
北京亮出国有企业资产“家底” 截至去年底——
全市国企资产总额近8万亿元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召开,市国资委主任张贵林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市各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不含金融企业)7.9万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690亿元,利润总额12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3%和1.4%。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5.6万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586亿元,利润总额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40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55.8%和76.6%。
根据本市国有企业构成情况看,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国有企业10742家,包括市级国有企业8213家,区属国有企业2529家。其中,市级国有企业按照“5+N”的格局分布,“5”指市国资委、市文资中心、中关村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5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所出资企业,“N”指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由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履行相应监管职能。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市各级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2.7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7%、8.1%和7.7%。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有者权益1.9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万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65.7%、71.1%和64.0%。
市国资委还采取多种监管手段,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推进布局结构调整,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坚持完善市场化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据介绍,市国资委系统坚持服务首都发展,提高国有企业保障能力。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全年承担全市重点任务183项,完成投资1250亿元,占全市44%;积极落实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工作,全年新增投资142亿元、带贫1.4万人,结对帮扶京郊的54个低收入村全部脱低摘帽。
本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今年9月底——
整改审计问题金额45.71亿元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召开,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马兰霞作了《关于北京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到,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年9月底,563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554个已经得到整改,审计整改率98%,其他问题预计可以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相关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45.71亿元。
《报告》提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创新建立审计提示提醒机制,总结提炼近年各类审计发现的117类522个问题,提出预防措施92项,制定了提示提醒清单,发放给近2000个单位,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审计整改已成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有力抓手,目前,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国资、统计等部门分别建立了线索会商、监督协同等办法,与巡视巡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实现了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如,市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17起问题线索,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
总体来看,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年9月底,563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554个已经得到整改,审计整改率98%。其余2%、9个事项的审计整改工作由于财政缴款正在履行程序、重大项目推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原因,正在持续推进中,预计可以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相关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45.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