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房网签备案,买卖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需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资金监管银行窗口采集网签备案合同信息,并将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赋码合同作为办理纳税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存量房个人贷款等业务的重要依据。
按照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大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大连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住建发〔2020〕150号)文件要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房网签备案,买卖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需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资金监管银行窗口采集网签备案合同信息,并将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赋码合同作为办理纳税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存量房个人贷款等业务的重要依据。即12月1日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业务的,需先通过存量房网签备案平台完成网签备案后提交办理转移登记和申报纳税。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签备案成交方式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成交的存量房买卖交易,应由相关经纪机构提供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并指导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银行办理监管业务后录入资金监管信息。
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由资金监管银行在做资金监管业务时,协助完成网签合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资金监管和网签备案需在同一家银行开展。
二、网签备案地址
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网站地址为:http://124.93.228.168/dlclfwq,或登录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在右侧行业管理栏中点击存量房网签备案平台进入系统。
☑ 申请领取了密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商业银行可登录平台进行网签备案和录入资金监管信息;
☑ 查询网签信息无需密钥,可通过平台首页合同查询功能输入合同编号、买方证件号、产权证号即可查询合同相关信息。
三、总体流程
1.网签备案流程:核验房源信息(录入房源信息,出卖方信息)——核验购房资格证明(录入买受方信息)——上传要件(房屋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和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录入交易合同信息——打印赋码合同、赋码合同签字页回传——打印正式赋码合同(带水印)——提交办理转移登记(需登录省统一认证平台完成法人认证后可提交转移登记)。
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newids/legalStep1.htm
2.交易资金监管流程:买卖双方到商业银行办理交易资金首付款资金监管,商业银行登录平台录入资金监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