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2、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房屋交易登记备案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审查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核心是防止预售期间出现“一房多卖”的现象。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指在每份预售合同上标注不同的编号,明确规定一套房屋只能卖给一个人,从而有效防止商品房预售中重复销售和重复抵押的现象。
除了避免“多卖一间房”的风险外,购买合同的登记也是买家申请贷款的必要条件。在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交易中,贷款银行只有在审查购买合同进行登记后才会发放贷款。因此,大多数开发商不会在登记合同后立即将合同退还给买方,而是提交银行审查申请贷款,并且不会在银行贷款获得批准之前将购买合同退还给买方,这也是买方需要等待一个月或更长时间才能在现实中获得购买合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