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 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
司法拍卖房产的流程
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2、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
3、拍卖机构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移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外委托管理部门接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
司法拍卖房产的注意事项
1、买受人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以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
2、房产类型、土地性质对能否过户及过户的税费影响很大,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房屋抵押情况,如果存在联合抵押或多次抵押的情况,对于解抵押周期和过户周期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