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微动态丨酒泉市多部门发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时间:2023-04-28 09:47:52来源:酒泉日报

我市多部门发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资料图】

给孩子“撑伞”的人越来越多

玉门油田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普法课

酒泉融媒记者 张花

近日,我市成立青少年普法宣讲团,38名来自不同领域的法律专家、心理咨询专家、党校教师和“公检法司”执法一线工作者分赴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百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宣讲活动。

全方位、多层次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落地,是我市多部门联合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民政、检察、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部署,加大力度开展“护苗”行动,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开展宣传教育 让更多人知法守法

“同学们,你们知道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什么时间吗?”

“4月15日。”

“没错。我们今天就聊一聊国家安全这个话题。”4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刘芳走进玉门油田小学,为3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国家安全教育普法课。

“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纽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起到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刘芳说,作为市青少年普法宣讲团的一员,将充分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积极捕捉热点实事,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努力用最鲜活的语言和最生动的案例为青少年送上通俗易懂的法律课堂。

近年来,我市多举措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将法治教育作为青少年成长“必修课”,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及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活动,通过以案说法、面对面讲课、远程授课、播放普法视频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选送的动漫宣传片《防性侵动画短片来咯》获省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表彰,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苟晓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

全市教育部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及法治教育,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及禁毒宣传工作,完善防治校园欺凌相关制度,建立名师引领、骨干带动、思政课教师共同参与的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定期研讨机制,开发相关课程,建立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思政机制,切实筑牢德育防线。

完善保护体系 多部门合力推进

3月28日至29日,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深入玉门市、肃州区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建议,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基本制度机制比较健全,基础性工作开展较为扎实。

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背后,是全市各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的结果。

2021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部门联动,推动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网络、政府、社会“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市县两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至目前,全市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44个。市—县—镇(街)—村(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正在加快形成,为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夯实了基础。

强化机制建设 营造安全环境

4月18日至19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寄宿制学校,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安全、宿舍管理、视频监控运行等情况,并重点对“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具体意见。近日,《酒泉检察机关对全市寄宿制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全市73所寄宿制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安全制度落实、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开展监督。

校园安全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2022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深度整合。全市检察机关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针对校园欺凌,2022年,我市制定下发《酒泉市防治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市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全面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定期对校园周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打击违法经营,铲除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环境条件;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查处校园欺凌、故意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恐吓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治理格局,切实为青少年提供优良的成长环境。

我市对涉罪未成年人既依法惩戒,更教育帮扶。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0人,不起诉93人;公安机关在批捕、起诉环节共落实罪错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418次、合适成年人到场27次,通知法律援助146次,开展亲情会见65次,对批捕、起诉环节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及疏导131次。2022年,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与酒泉饭店合作,利用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精准帮教,帮助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完成矫正考察,回归社会。

加强兜底保障 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2022年,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与市委、市政府共同设立燕宝奖学金,对酒泉籍和驻酒部队官兵职工子女所有本科新生提供奖学金,持续20年。据统计,2022年全市4502人领取该奖学金,共计1800.8万元。

近年来,我市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免学费补助、义务教育困难家庭补助、高中学生资助、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等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应保尽保。2022年共落实各类资助22685.73万元,受益学生127万人。

我市民政部门摸排需要帮扶救助的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范围,保障儿童正常生活学习。市县两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特殊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生活贫困儿童等群体帮扶机制,建立助学服务点、助教服务点等200余个,定时定点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2年为39名年满18周岁但仍在校就读孤儿发放助学金35.5万元。

今年,由市未保办牵头,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酒泉监狱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将全市排查出的35名符合事实孤儿条件的服刑在押和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全部纳入动态监测关爱范围,安排儿童主任、专业社工定期走访,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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