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援引教育部官方消息称,全国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日前成立,作为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指导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专家组织,该委员会属非常设学术机构,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领域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
2019年11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成立全国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正是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
成立委员会的意义不言而喻,不过从我国有关部门设立的各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成效来看,确实存在一些委员会沦为“摆设”、搞形式主义等问题。对于新成立的全国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这一问题,部分社会舆论显示出并不乐观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回应并消除部分质疑,恰是全国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目前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不是缺建设师德师风的理念,而是缺落实。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需要解决的正是师德师风建设如何落地的问题。
比如,禁止教师有偿兼职补课,这是重要的“师德红线”,然而在现实中,却一直难以切实落地,每年各地仍会出现教师有偿兼职补课的师德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不少教育管理者和学校管理者强调“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但治标不治本,根本还在于建立能够保障教师待遇及权利、明晰教师职责的教师管理新体系。如果不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却要求教师履行更高的职责要求,师德建设就会沦为空泛的说教。
在日、韩等国,公立中小学教师同样不得到校外机构兼职,但这不是师德要求而是法律规定。作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的教师,在享有教育公务员相关待遇及权利后,必须履行相应职责。
围绕上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公众对这一新成立的专家委员会的期待。从教师职业这一角度来看,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也存在法律规定和职业规范两者混淆的问题。如教师性骚扰、猥亵学生,这是法律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纳入法律程序处理,追究当事教师法律责任,但现实中,不少地区及学校将这类问题作为师德问题处理,多以内部调查处理做结,这显然是对师德的矮化、对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纵容。厘清法律问题、道德问题,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道德,这无疑也是专家委员会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推进的。
师德师风建设,说到底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而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基于职业属性,并发挥行业的作用。基于职业属性,就需要按照现代人力资源理念,加强对职业的保障,激发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非如此,就难以建设崇高职业道德。发挥行业的作用,则是要建立教师专业共同体,由共同体按照教育伦理要求,提出职业伦理规范,这是在基本法律要求之上,对教师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要实现以上这些,就要求专家委员会从教师职业出发,遵循教师职业发展规律,立足行业,推进建立得到教师共同体认可的教师职业规范。
概而言之,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全国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也理应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开展自身工作,以此回应舆论的关切,交出令公众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