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临近,整治校外违规培训任务十分艰巨。如何才能全面清理整治校外违规培训乱象,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近日,《湖南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下发,明确指出,1月15日-2月15日和7月1日-9月1日,全省将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两轮集中专项整治。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据悉,各县(市、区)将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统筹协调,落实“县区包乡镇、乡镇包社区、社区包小区、小区包楼长”的“四级包保制”,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全方位、无死角。
同时,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前述各类违规培训情形的,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约谈举办者、勒令退还所收费用、行政处罚、纳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对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培训或开展有偿补课的,采取勒令退还所收费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证等措施,并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选、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予以“一票否决”;对无证无照机构或不具备培训资质的个人开展校外违规培训的,一律采取停止办学、勒令退还所收费用等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对通过转移资产、转嫁债务、虚构成本等方式套利后恶意终止办学“卷钱跑路”的培训机构,采取勒令退还所收费用、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此外,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级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查处的校外违规培训典型案例定期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尽快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
记者了解到,《方案》要求各地不仅要全面清理整治校外违规培训乱象,还要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校外培训治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各市州要根据我省“双减”实施方案要求,尽快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明确准入方式,并对现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核查,达不到设置标准的明确整改期限,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停止办学。
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课堂教育和课后服务质量,有效减少学生及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规范中小学教师的从教行为,将在职教师违规组织补课、参与校外违规培训纳入中小学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讲,将学生参与校外违规培训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参考,促使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校外违规培训。(■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杨斯涵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