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经被拍卖却耍赖不走 法院直接带来了搬家公司

时间:2020-09-24 15:11:39来源:环球网

9月23日,北京门头沟法院执行局手提全套法律手续,到位于门头沟区某小区一住房内,对该房进行强制腾房。在搬家公司的协助下,这家住户里的物品被搬离房屋,送至距离该地约2公里远的一处出租房内。这是法院多次通知未果的情况下,对史某的房屋进行了现场强制腾房。

上午9时,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跟随北京门头沟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华强等一行人,赶到某小区史某家,开门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自称是史某的亲戚。当法官向他宣布根据法律程序,要对其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后,该男子开始请求法官宽限几日,结果被告知已经多次通知史某搬家了,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再宽限了。得知没有赖下去的可能后,这名男子又通过电话告知另外一名女士,不多时这名女士赶到现场。

经过询问得知,这名女士是史某的母亲,其再次请求法官宽限三日,法官告知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考虑他们的困难后,已经为他们租下距离该房约2公里的一处房子,面积和这间房子大小差不多,价格还相对便宜。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现场看到,某搬家公司的师傅负责将物品装进纸箱子内,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封好箱子,然后再箱子上写上物品位置信息后,由工人师傅将物品搬运到楼下,装上大货车。据搬家公司负责人透露,他们为此准备了60个纸箱子。

针对这次强制执行的案情由来,该院法官表示,早些时候,房主史某以这套房屋为抵押,在平安银行借款,并约定还款期限,双方还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债权文书,确认了债权关系。但史某并未按期还款,平安银行持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3月26日法院收到平安银行的请求后,已向被执行人史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史某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史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后法院按法律规定冻结、划拨了史某的银行存款及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史某名下的一处房产。

由于史某不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史某名下的这处房屋,在京东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并在6月30日以367万余元成交。在拍卖前,法院已多次联系史某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并在其房屋所在地张贴拍卖公告,告知其如果房屋被拍卖,需按期腾房。但在拍卖后,史某却迟迟拒不腾房,为此法院依据法律程序,对史某的这处房产进行强制腾退。

23日上午10时许,一对男女来到执行现场,他们就是网拍得主,进入房间后,静静地查看已经属于他们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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