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跳舞遭丈夫反对,女子越想越气,竟带3名子女……判了!

时间:2020-09-24 15:27:57来源:环球网

因被丈夫阻止出去跳舞,陆丰女子阿香多次与丈夫争吵,并萌生了自杀和杀害3名子女的念头。

虽然事后阿香及时醒悟,阻止了惨剧的发生,但仍然付出了代价。近日,汕尾中院公布了这起案件,阿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阿香今年50岁,与丈夫阿祥生有3个孩子。阿香说,她平时经常出去跳舞锻炼身体,但丈夫阿祥却不同意,所以常发生争吵,两人感情一般。

阿祥认为,老婆经常跟别人出去跳舞,这样影响不好。“我说了她好多次,还打电话到她娘家反映,但她一直不愿改。”

2018年6月2日晚上,阿香又出去跳舞,阿祥就给阿香娘家亲戚打电话,要求阿香回家。等到凌晨阿祥回家时,却发现大门被反锁了,他叫阿香起床开门,两人再次发生争吵。

阿祥拉着阿香说:“既然你不愿意改跳舞的习惯,那你就给我出去!”

两人分房而睡,等到早晨时,阿祥乘车外出,而阿香仍然为此事生气,越想越想不开。她将3个孩子叫到二楼卧室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杀虫剂(高氯甲维盐),倒在一次性杯子上,以外出游玩为由,试图诱骗孩子喝下。

“我在家睡醒后,看到妈妈买了好多东西回来,有荔枝、芒果、包子。”女儿小惠说,她与弟弟吃了一会,把姐姐也叫醒。3人吃饱后,她看到妈妈一边说一边哭,并拿出一小瓶水,倒在3个塑料杯里,叫他们喝,说喝完带他们去深圳玩。

小惠说,弟弟喝了之后吐了,她闻了杯子里的水,觉得好臭,不愿喝,妈妈就过来灌她,她用手捂住嘴巴说不喝,水溅在了她的脸上。

阿香自己也喝下了农药,但喝完后便后悔,立即带着孩子吐掉,并打电话向他人求救。

在邻居、亲戚的帮助下,阿香和孩子被送往陆丰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2019年10月4日,阿香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阿祥出具了谅解书,写明:阿香和孩子服毒后立即醒悟,有向亲人打电话求救等悔改举动;事件发生后,阿香意识到自己轻生的错误行为,有积极悔过的表现,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恳请司法机关为维护我们家庭完整考虑,对阿香从轻量刑处理。

陆丰法院一审认为,阿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阿香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依法给予减轻处罚。本案是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且案发后阿香的丈夫对其行为表示谅解,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阿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阿香上诉提出,她主动中止犯罪,并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应认定为犯罪中止,且存在自首、获得谅解、犯罪中止等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定情形,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

汕尾中院认为,阿香虽主动投案,但对其哄骗3个未成年子女喝杀虫剂的犯罪事实没有如实进行供述,隐瞒具体细节,避重就轻,依法不能认定其构成自首。

该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事后阿香丈夫表示愿意谅解,原审判决对此已予以认定并对阿香从轻、减轻处罚。故阿香请求二审再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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