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广西玉林一车主(高某)酒后在某App代驾平台上找了一名代驾(金某),并成功下单。这笔订单是在晚上21时34分发出的,出发地点为“茂升商务”,目的地为“玉林恒大城”。
当晚正逢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玉林恒大城”附近的高速路口查处交通违法,对该小车进行了检查时,其车内明显的酒气让交警更加警觉,随后对身穿“某代驾”服装的驾驶员金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竟为66mg/ml,属酒后驾车。结果一出,除了交警惊诧之外,坐在副驾上的车主高某更是一脸惊讶,表示自己因为害怕酒后开车不安全才找的代驾,没想到这代驾也酒驾了!而这位“某代驾”公司的驾驶员金某则表示,以为自己早些时候喝的酒经过好几个小时已经代谢掉了,所以带着一份侥幸的心理就接单了,如今觉得非常后悔,认识到了自己的这份侥幸心理带来的巨大交通隐患,并愿意积极配合交警,接受法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依法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金某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还将面临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在这里交警有话说:
一、每个人身体存在差异,有的人对酒精分解快,有的人对酒精分解慢,但交警查酒驾不是以什么时间喝的酒为标准,而是以检测值为标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二、希望每一位代驾司机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时刻把交通安全和客户的安全放在心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绷紧交通安全弦,为车主安全增加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