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袁某在向同班17岁女同学小李(化名)表白失败后,持刀潜入小李寝室,趁其熟睡将其杀害,经审理驳回原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死刑,改判犯罪嫌疑人袁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男生表白不成捅死女同学被判死缓
多次表白被拒 男子凌晨潜入女同学寝室将其杀害
根据二审刑事判决书,2018年8月,因高考成绩不理想,袁某决定到巴中高考复读班复读,在校期间,袁某喜欢上了同班同学小李,并在同年的11月11日向小李告白,却被小李以高考后再谈此事为由拒绝了。这一情况在小李的朋友李某1的证言中得到证实,李某1在证言中介绍,袁某第一次告白时小李曾将袁某通过QQ约小李的聊天记录给她看,并邀请她一同去。在告白现场,“袁某表白,小李拒绝了,袁某站在那里一直不走,我去劝,袁某才走了”,此后袁某又纠缠小李多次均被拒绝。
据多名二人的朋友及班主任廖某的证言,在告白失败后,袁某曾用美工刀将自己的左手割伤,并于11月14日向班主任廖某请假回家。但据廖某证言,袁某申请请假8节课称要回家调整,但向袁某父亲电话询问却发现袁某并未回家,随后廖某在当地网吧寻找袁某未果。直至同月16日袁某才返校上课,表现正常。
这一平静持续到11月18日,当天晚上9点左右袁某从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带着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进入学校,在小李的寝室外观察。据一家五金店的店主曹某证言,在事发一个月前的一天上午,袁某曾来到他店里称要购买可剪小拇指这么粗钢筋的钳子,随后从店内购买了一把断线钳和两个锯条。袁某在小李寝室外等待到熄灯后,于次日(11月19日)凌晨2时,开始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小李寝室阳台上的护栏,三小时后破开并进入寝室,将熟睡中的小李当场杀害,随后用同一把刀自杀,经当地医院抢救生还。
袁某行凶过程被和小李同寝室的小王(化名)发现,据小王证言,在19日当天5点多她突然听到小李在“啊啊啊”的叫,察觉不对打开床头灯便看到袁某背对着她,“喊了好几声袁某他没理,双手在动,继续压在小李身上”,随后寝室里的人都被惊醒跑出去找宿管阿姨。袁某行凶被寝室管理员熊某、米某发现后报警并拨打110,小李经医务人员检查当场死亡。
一审判决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针对此案,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袁某提起上诉。
据二审上诉理由,袁某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该案为感情纠纷引起、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等数项理由,要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袁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袁某与小李二人为同学关系,将多项上诉理由驳回,认定在审理期间,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