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京港澳高速郑州新区收费站工作人员在巡查车道时,发现一辆悬挂黄牌商务面包车,出站交费时显示的却是蓝牌小型客车,与实际车辆信息不符。经核查,该商务面包车高速路径信息多次异常,涉嫌偷逃高速通行费,随即向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八支队报案。八支队接报后调查发现,该案件涉案车辆较多,并且偷逃高速通行费数额较大。
根据该嫌疑车辆作案线索,专案组顺藤摸瓜,通过对数十万条高速公路通行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逐渐掌握了濮阳至郑州参与逃费的9辆车、13名车主和司机,发现该逃费团伙车辆、人员、ETC设备相互交替使用,通过“跑长买短”方式偷逃高速通行费16万余元。
在逃费通行过程中,逃费人使用两套ETC设备在郑州和濮阳之间交替使用,从濮阳到郑州单程约200公里的高速路程却只交几十公里的高速通行费,达到“跑长买短”,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目的,尽管逃费方式隐蔽,殊不知在视频监控时代的今天,作案车辆的行车轨迹全部在监控之下。
通过顺线追踪,蹲点侦查,专案组进一步查明了逃费人员和车辆的拉客地点、行驶轨迹、逃费方式等案件情况。2020年10月15日至16日,专案组分别在郑州和濮阳两地连续行动,一举将高速ETC逃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涉案车辆偷逃的高速通行费16万余元全部追回。11月20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件犯罪嫌疑人管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示,根据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上站信息而无下站信息的,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请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