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本专科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款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19版)》(西电教〔2019〕115号)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刘金帅等77名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予以退学。因所在学院无法联系该学生,现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退学决定生效。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2日。
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029-81891768
本科生院
2020年12月2日
关键词:
熙励师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