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海律协召开“2021年上海律师参政议政新闻发布会”,市政协委员徐珊珊就在会上表示,今年上海“两会”上拟递交提案,建议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权,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探索建立婚姻登记异议期,即婚姻登记生效前给予配偶获取信息披露的知情权。
徐珊珊建议,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探索是否可能设置结婚冷静期限,保障双方的知情权。 徐珊珊提及了婚前一方隐瞒艾滋病史,导致婚姻无效的案例,这与婚前缺乏足够信息有关。
她建议,可在登记结婚与登记生效中间设立一个调查期限,即“冷静期”,要求对方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给到双方调查信息、充分了解对方的权利。 如双方在“冷静期”未查出特别情况,登记自动生效。
她认为,应有调查权与知情权的项目包括对方的婚史、病史、债务情况、家庭情况等。 若不能调查的部分,也需要对方做出承诺,这对于日后主张自己权利或做出判断,都是必要的一步。
但徐珊珊也提出,这些调查与知情并非法定强制 ,完全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意愿, 哪些可列为可调查项目,双方可在登记结婚后、生效前,一起探讨达成共识。
一时间话题#上海拟建议设结婚冷静期#
冲上了热搜
引起了大量网友的讨论
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
很多人都表示赞同这一提议
并建议全国推广
不少网友表示:
应该恢复强制婚检
不适合结婚的疾患
必须告诉准备结婚的双方
还有网友建议
不止是婚前体检报告
应该强制双方交换
征信/债务/犯罪记录/婚史报告
让当事人充分知情后再做决定
有网友举例说明
身边有人就是被蒙蔽
婚后才知道对方有案底
而反对“结婚冷静期”的网友则认为
婚姻双方都是成年人
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好了
不必再设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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