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日召开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对852家暂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唯一依据,相当于“身份证”。
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项磊介绍,2020年以来,安徽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对101366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对852家暂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他35471家不需要或者暂不需要发证登记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固定污染源是我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排污许可制改革抓住固定污染源,并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制度,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精细管理,抓住了污染防治的关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姚五八说,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唯一依据,相当于“身份证”。排污许可聚焦“一证式”管理,让管理部门摸清固定污染源底数,重点行业的数量、分布、实际排放量、存在问题等,着力解决过去管理过程中的标准问题、管理漏洞、执法短板、监测盲区、制度之间的交叉重叠,最终实现管理的“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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